嚴格規(guī)范行政自由裁量權行使,健全行政決策糾錯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加強行政權力運行程序化建設,完善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guī)則,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為必經程序加以規(guī)范
深化司法體制機制改革。落實司法公開制度,加強陽光審務、陽光檢務、陽光警務、陽光獄務建設。加強司法機關反腐倡廉建設,建立健全審判人員與執(zhí)行人員違法審判、違法執(zhí)行的責任追究制度
整合經濟和信息化、金融、工商、稅務等部門的誠信管理系統(tǒng),建立共享的信用信息管理平臺。健全信用信息披露制度和信用等級評價機制,定期公布企業(yè)信用評級,完善商業(yè)賄賂犯罪檔案查詢系統(tǒng)和不誠信企業(yè)“黑名單”制度
建設現代化國際化先進城市,廉潔環(huán)境是重要指標。筆者在昨日(7月25日)召開的全省推進廉潔城市建設會議上獲悉,省委、省政府辦公廳已下發(fā)《廣東省關于推進廉潔城市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提出,根據各地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和反腐倡廉建設工作基礎等情況,堅持分類指導、分步推進廉潔城市建設,最終實現全覆蓋。2012年內,深圳市將繼續(xù)全面推進廉潔城市建設,廣州、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等市中心城區(qū)要全面部署推進廉潔城市建設工作。2013年起,廉潔城市建設工作將逐步向全省其他市、縣(市、區(qū))梯度推進。
建廉潔高效政府
職權、決策、程序、運行成本都要公開
什么是廉潔城市建設?怎樣的城市才稱得上廉潔城市?《意見》設定了這樣的目標:努力實現權力運行廉潔程度顯著提升、消極腐敗現象得到有效遏制、崇廉誠信道德觀念深入人心、城市改革發(fā)展環(huán)境整體優(yōu)化。建設公平正義、文明立身、清廉法治、和諧幸福的城市家園。
為推進廉潔城市建設,《意見》中提出了5項基本任務,包括建設廉潔高效政府、廉潔公正司法、廉潔黨員干部隊伍、廉潔城市文化和廉潔誠信社會。
日前,中央各部門陸續(xù)公開“三公”支出,被認為是打造“陽光政府”的關鍵舉措。為推進“陽光政府”建設,這一舉措也被《意見》納入,要求各市建設廉潔高效政府,嚴格執(zhí)行《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除依法應當保密的信息外,及時、準確、全面公開各項政府信息,做到職權公開、決策公開、程序公開、運行成本公開。對出國(境)、公務接待、公務用車、會議等經費支出的公開,逐步細化到“項”級科目。
除此以外,《意見》還要求,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各市政府清理規(guī)范行政權限,明確行政權力邊界。嚴格規(guī)范行政自由裁量權行使,健全行政決策糾錯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加強行政權力運行程序化建設,完善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guī)則,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為必經程序加以規(guī)范。探索建立人民觀察員制度,發(fā)揮觀察員在監(jiān)督政府、溝通民意中的作用。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逐步依法將行政審批職能和事項集中到政務服務中心辦理。完善公共資源配置、公共資產交易、公共產品生產領域的市場運行機制,建設市、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三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
在建設廉潔公正司法方面,《意見》要求,深化司法體制機制改革。落實司法公開制度,加強陽光審務、陽光檢務、陽光警務、陽光獄務建設。加強司法機關反腐倡廉建設,建立健全審判人員與執(zhí)行人員違法審判、違法執(zhí)行的責任追究制度,促進廉潔公正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