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孤島和信息壁壘是政務信息化建設發(fā)展過程中一個普遍現象,由此產生互聯互通難、信息共享難、業(yè)務協同難等長期懸而未決的難題。整合共享作為打破信息壁壘的一種有效手段,一直是政務信息化建設管理追求的理想境界。數十年來,我國通過各種制度變革、管理創(chuàng)新和技術應用推進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和信息資源共享,積累了一些經驗。尤其是2017年以來,國家加快推進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促進國務院部門和地方政府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取得了突破性進展。本文對此進行了回顧、總結和展望。
一、歷史回顧
數十年來,我國政務信息化的建設伴隨各類條線重點信息應用系統的需求而不斷持續(xù)發(fā)展,信息孤島成為信息化建設的老大難問題。1993年,我國正式啟動“三金工程”建設,即金橋工程、金關工程和金卡工程,可以看作是國民經濟信息化的起步之旅。除了金橋工程是建設國家公用經濟信息通信網絡外,金關和金卡工程都是重要業(yè)務信息化系統,以條線應用為主。2002年,我國電子政務的第一個綱領性文件,即中辦發(fā)17號文《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關于我國電子政務建設指導意見》,明確提出建設十二個重要業(yè)務系統,也就是業(yè)內常稱的“十二金”工程。[1]每一個金字工程建設起來,都是自中央到地方一根根粗粗的信息“煙囪”一豎到底,多由基層收集提供數據,助力中央建設部門實現業(yè)務管理信息化和決策科學化。一排排分隔的信息系統,一座座割裂的信息孤島,在滿足各部門各條線信息化建設需求的名義下趁勢而生,與地方綜合應用系統很少銜接聯通。
整合共享作為破解信息壁壘的一種有效手段,一直是政務信息化建設管理的理想。2002年的中辦17號文明確指出我國電子政務建設存在網絡建設各自為政,業(yè)務系統水平低,信息資源互聯互通不暢,共享程度低等問題,要求促進業(yè)務系統互聯互通和信息資源共享,加快整合業(yè)務系統。這是國家層面首次發(fā)文提出要加快系統整合,促進信息共享。2006年的《國家電子政務總體框架》針對信息共享機制欠缺和應用系統潛能未能充分發(fā)揮等問題,提出到2010年重點應用系統實現互聯互通,政務信息資源公開和共享機制初步建立等目標。
“十一五”期間,政務信息化建設快速推進,金盾、金關、金稅等近百個重大信息化工程項目相繼建成,相關業(yè)務信息系統投入運行,但是信息共享和業(yè)務協同仍然是政務信息化建設的突出問題。[2]之后,盡管各種新概念、新提法不斷涌現,新工程、新項目不斷啟動,制約政務信息化充分發(fā)揮效益、阻礙政府改革創(chuàng)新的互聯互通難、資源共享難、業(yè)務協同難的“老三難”現象并無明顯好轉,業(yè)務系統相互割裂,碎片化和垂直化現象依然突出,信息孤島、信息煙囪、信息壁壘相當普遍,尤其是上級部門建設部署的信息系統向地方政府提供共享信息極其困難,更談不上反饋到基層,難以直接服務于廣大城鎮(zhèn)和鄉(xiāng)村社區(qū)。
二、近年來的探索
近年來,信息共享和業(yè)務協同越來越受到重視,開始嘗試破解難題之新道。2012年《“十二五”國家政務信息化工程建設規(guī)劃》把強化信息共享、業(yè)務協同和互聯互通作為指導思想的主要內容,希望通過整合部門工程項目功能,統籌部署十五個相關部門項目關聯組合而形成的信息化一體工程,進而實現重要信息系統跨部門、跨區(qū)域的業(yè)務協同和信息資源共享,這是一條有別于以往做法的新路。2013年,發(fā)改委等七家單位就政務部門信息共享建設管理專門出臺指導意見,提出通過加強支持信息共享和業(yè)務協同的國家電子政務工程建設管理,實現國家信息資源庫的基礎信息在政務部門間的普遍共享,國家信息資源庫和重要信息系統的業(yè)務信息在相關政務部門間的協議共享。2014年,國辦發(fā)66號文《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電子政務協調發(fā)展的指導意見》也明確指出電子政務存在“老三難”問題,要求在研究編制“十三五”國家政務信息化工程建設規(guī)劃時要著力推動各類信息平臺和信息系統整合,強化信息資源共享利用,通過5年的努力大幅提升信息共享和業(yè)務協同水平。
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不但有了明確的工期,還有了制度保證。2015年,國務院印發(fā)的《促進大數據發(fā)展行動綱要》要求制定政府數據資源共享管理辦法,2017年底前要明確各部門數據共享的范圍邊界和使用方式,2018年政府數據統一共享交換平臺要覆蓋中央政府部門,同時,嚴格控制新建孤立的信息平臺和信息系統,整合各類政府信息平臺和信息系統。[3]2016年,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36次集體學習時強調,“以推行電子政務、建設新型智慧城市等為抓手,以數據集中和共享為途徑,建設全國一體化的國家大數據中心,推進技術融合、業(yè)務融合、數據融合,實現跨層級、跨地域、跨系統、跨部門、跨業(yè)務的協同管理和服務”。[4]李克強總理在2017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要求加快國務院部門和地方政府信息系統互聯互通。支撐數據共享的政務信息資源目錄管理也逐步成熟,從2002年17號文第一次提出“研究和設計電子政務信息資源目錄體系與交換體系”開始,到2006年北京上海等地開展政務信息資源目錄體系試點,2007年國家標準《政務信息資源目錄體系》正式頒布, 已有十余年。[5]2016年的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管理暫行辦法和2017年的政務信息資源目錄編制指南(試行)出臺,明確信息共享的原則,界定了信息共享的范圍和責任,為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提供制度依據和操作準則。2015年審計署信息系統專項審計初步摸清了部門政務信息系統的現狀和問題。此外,國家人口基礎庫、國家法人基礎庫、國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等的建設,地方政府在政務信息共享和政務服務大平臺的創(chuàng)新,也為整合共享提供了技術保障和信心保證。專家也認為,政務信息系統整合為信息資源共享提供了基礎。[6]
三、最新實踐
萬事俱備,只欠東風。時至2017年,國家首次就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拿出完整的實施方案,正式開啟整合共享破冰之旅。2017年5月,國辦發(fā)〔2017〕39號文《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實施方案》借助“放管服”改革和“大眾創(chuàng)業(yè)、萬眾創(chuàng)新”的東風,提出了加快推進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促進國務院部門和地方政府信息系統互聯互通的重點任務和實施路徑,計劃用一年左右的時間在整合共享方面取得突破性進展,從根本上改變政務信息化存在多年的“各自為政、條塊分割、煙囪林立、信息孤島”的局面,讓政務信息多跑路,讓辦事群眾少跑腿,讓國家治理更有效。[7]
該實施方案設計縝密,提出若干件要求落實的大事。首先是摸清底數,掛接數據資源。各部門自查梳理政務信息系統,摸清“僵尸”系統底數,分保留、整合和清理三種方式進行系統清理;開展全國政務信息資源大普查,掌握信息資源底數,依托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和全國政務信息共享網站構建全國統一的政務信息資源目錄體系。其次,系統整合,連通接入。各部門將分散獨立的信息系統整合為一個互聯互通、業(yè)務協同、信息共享的“大系統”,按規(guī)定統一接入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實現國務院部門和地方政府信息系統互聯互通,杜絕以司局和處室名義存在的獨立政務信息系統。
三是,以點帶面,配套推進。明確地方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建設管理單位,依托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擴大信息共享內容,開展政務信息共享試點示范;依托全國政務信息共享網站提供重點領域數據共享服務,支撐政府部門間跨地區(qū)、跨層級的信息共享與業(yè)務協同應用;制定電子政務服務采購管理辦法,修訂電子政務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辦法,建立政務信息化項目建設和運維經費申報的全口徑備案制度,提供相應的配套制度。
2017年8月,國家發(fā)展改革委、中央網信辦、中央編辦、財政部、審計署五部門制定《加快推進落實〈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實施方案〉工作方案》,進一步提速整合共享工作,將階段性四個目標的任務提前到2017年年底前完成,按照“先聯通,后提高”的原則分解為兩個階段十一項任務,確保按時完成“自查、編目、清理、整合、接入、共享、協同”等7個方面工作,整合共享當年要取得明顯成效。[8]
該工作方案對實施方案進一步細化。首先是倒排工期,要求9月底前,各部門掌握系統底數和數據底數,拿出系統清理整合清單和接入清單,編制完成信息資源目錄,提出數據共享需求和可共享的信息資源,消除“僵尸”信息系統,建設全國政務信息共享開放網站,完善相關技術標準;12月底前,部門內部分散獨立的小系統實現整合,各重點領域數據基于共享網站提供共享服務,各部門各地區(qū)接入國家共享交換平臺等。其次,工作方案首次明確建立推進落實整合共享的工作機制,設立推進落實領導小組,在領導小組下設組織推進組、技術支撐組、專家咨詢組等三個工作組。組織推進組由相關業(yè)務主管部門和技術支撐部門組成,主要負責梳理問題,協商解決方案,制定重點工作推進計劃,推進整合共享考核工作等;技術支撐組由技術支撐部門和相關專業(yè)管理部門組成,主要負責組織起草相關標準規(guī)范,提供目錄編制、政務網絡和共享平臺接入等的技術支撐和培訓指導;專家咨詢組以國內知名的電子政務工程建設專家為主,負責在數據共享、系統整合清理、目錄編制、業(yè)務協同等方面提供專家咨詢指導。第三,工作方案還就經費來源和工作獎懲進行了規(guī)定。因為整合共享是年度預算之外的工作,工作方案也提出可以充分利用部門結轉資金按規(guī)定程序統籌安排的靈活口徑。工作方案還要求從當年9月起,每月報送任務進展情況,視情況好壞進行表揚激勵或約談通報。
到了10月份,整合共享工作有了第一階段五項任務摸清系統和數據底數、完成系統清理作為堅實基礎,就在平行推進第二階段六項任務的同時,聚焦培育樣板,樹立信息共享和業(yè)務協同典型應用標桿,啟動試點工作。[9]重點選擇若干試點地區(qū)和國務院部門,推進與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體系實現“網絡通、數據通、業(yè)務通”,開展跨地區(qū)、跨部門、跨層級的數據對接,打破數據壁壘,實現整合共享支撐“放管服”改革和政府管理創(chuàng)新落地見效。試點工作要求基于全國政務信息共享網站,有具體的應用場景、數據共享需求、推進計劃和需國家層面協調解決的事項等內容,并在當年12月15日前基本完成。
四、總結回顧
從8月到12月,歷經五個多月的集中攻堅,整合共享工作算是初戰(zhàn)告捷。2017年12月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加快推進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工作,指出各省級政府和71個部門已接入國家電子政務外網,初步實現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的網絡通,已經在信用、人口信息等領域實現跨部門、跨地域、跨層級數據共享,要求2017年年底前初步實現國務院部門40個垂直系統向各級政務部門開放共享數據,打通約500項數據查詢互認的通道,加快實現數據通和業(yè)務通,避免企業(yè)和群眾辦事多頭奔波。[10]2018年元月22日,國家發(fā)改委作為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工作推進落實領導小組組長單位,宣布全國信息共享“大動脈”已經初步打通,實現了71個部門、31個地方與國家共享交換平臺的對接,建立了數據共享“大通道”,構建了涵蓋47萬項目錄的數據資源體系,打通了40余個國務院部門垂直信息系統,共享了超600個數據項,推動重點領域數據基于共享網站提供查詢核驗服務,初步實現16個重點領域的“數據通”“業(yè)務通”,試點推進公共數據服務,推進信息共享體制機制和技術創(chuàng)新。[11]
整合共享作為一個數十年來的老大難問題,能取得如此突破,成果斐然,出乎多數人的意料。如此成績來之不易。主要經驗有三:
經驗一:聯合發(fā)力,科學分工,有點有面,協同聯動
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打破信息壁壘,加快部門和地方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多次做出明確指示。發(fā)改委、網信辦、中編辦、財政部、審計署等多個部門和國辦電子政務辦、督查室等聯合發(fā)力,整合共享不是單純依靠某一兩個部門單兵推進。整合共享工作牽涉到業(yè)務協調、項目管理、安全保密、技術支撐等方方面面,是一項跨地區(qū)、跨部委的龐大工程,為做到科學分工、各司其職,在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推進落實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立組織推進組、技術支撐組、專家咨詢組三個工作組,分工負責。國辦電政辦牽頭設立專門的督查工作組。在十月份的應用試點推進工作中,為避免各個工作組獨自行動,增加地方和部門的負擔,在前期分組調研和督查的基礎上將三個工作組混編組成4個小組,協同發(fā)力,采用多輪駐點分組指導和重點輔導的方式,協助部門、地方推進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工作。為了加快推進落實整合共享,爭取早見成效,在面上開展政務信息系統數據資源全國大普查摸清底數,清除僵尸系統的基礎上,選擇基礎條件較好的四川、山東、貴州、浙江、福建、廣東、河南、江蘇、北京等省(市)和公安部、發(fā)改委、工商總局、民政部、教育部、國土部、計生委等部門開展整合共享應用試點工作,重點推動一批跨地區(qū)、跨部門、跨層級的信息共享和業(yè)務協同典型應用,加強垂直建設的國務院部門信息系統數據向各級政務部門的橫向共享,明確試點部門共享數據清單,大力推進地方政務服務大廳業(yè)務利用國家共享交換平臺數據實現便民應用,總結并推廣可復制的經驗。在四個小組之外,又協調相關部委組建8個督導組,督導、指導推進有阻力有困難進展遲緩的地區(qū)和部門。四個小組在國家電子政務外網辦的技術支撐下及時挖掘、精準把握試點地區(qū)提出的數據共享需求,有針對性地協調有關部委依托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有序、高效、及時、規(guī)范、安全地提供共享數據。此外,督查工作組不光督查實施方案的進展情況,還把政務信息系統專項審計的整改落實情況納入督查范圍。
經驗二:量力而行,民生優(yōu)先,創(chuàng)新管理,重點突破
在全面推進網絡通的基礎上,推動數據通和業(yè)務通并不要求全面發(fā)力,試點任務要求試點地區(qū)至少提出2項跨地區(qū)、跨部門業(yè)務應用,業(yè)務應用項基數并不高,這是充分考慮到時間有限和工作難度大的實際情形。但是,要求所選的每項試點應用具有普遍性的全國示范效應,經驗模式爭取做到可復制可推廣,成果顯示度要高。在試點內容選擇上,明確要求放在民生方面,主要選擇“放管服”改革重點領域,最好是政務服務大廳業(yè)務,而且已經具備較好的基礎條件,但是數據共享需求長期未能滿足,一旦利用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獲得相關部門尤其是國務院部門的共享數據,很快就可以實現縱橫協同聯動,減少辦事環(huán)節(jié),壓縮辦事時空,節(jié)約辦事成本,方便群眾和企業(yè)。在推進整合共享的工作過程中,沒有把整合共享作為一項單純的信息化工作而推進,而是跳出政務信息化工程建設本身,根據試點推進的實際需求創(chuàng)新性組織編制部門數據共享責任清單,建立數據清單管理制度,以此推進部門數據共享正式入軌,用數據支撐“放管服”改革。整合共享的靶心不是放在系統建設上,而是瞄準國務院部門信息系統和地方政府之間的互聯互通,打通垂直建設的部門信息系統數據到地方各級政務部門之間的信息通道,真正做到“內外聯動、點面結合、上下協同”。
經驗三:注重價值,靈活變通,加強安管,多路打通
據統計,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現有47萬項政務信息資源目錄,盡管還會有增增減減,但絕對算得上是前所未有的政府數據大金礦,挖掘利用的潛力巨大。為確保目錄數據更新及時、現實可用、質量可靠,相關部門組織專門人員分析研究數據結構、字段內容、供給規(guī)律,評估數據質量,與目錄提供部門建立溝通互動機制,避免共享交換數據與政府信息公開數據、文件資料數據、計算機系統數據過度重復交叉,減少數據提供的隨意性和提供內容的無效性,爭取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多加載一些需求面廣、高價值、實用性強、獲取方便的數據。各部門重要信息系統是否接入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不做強制要求,以是否存在數據共享需求、是否需要業(yè)務協同為標準;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并不硬性規(guī)定跨部門主題類應用系統報廢部門原有的共享交換平臺,立馬切換到依靠國家共享平臺運行原有業(yè)務,體現出一定的靈活性,也照顧到各部門的階段性需求。在數據安全保護方面,針對一些部門的共享數據包含大量個人敏感信息,內部共享后如果無法保證其他部門對數據的合法使用,數據提供方將有可能面臨極其寬泛的責任風險,經過探索,先后采取線上線下雙軌申請審批、用戶身份強認證、授權平臺代理管理、簽署安全承諾協議、全程操作日志審計、數據通信存儲加密保護、小批量多頻次受控訪問等全方位的綜合性管控措施,減少數據提供部門的擔心,保障用戶數據安全。同時,不斷提高國家電子政務外網、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安全防護能力,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應用上不斷完善,確保數據信息安全?,F有的整合共享業(yè)務協同的工作思路都是默認應用系統和用戶都在政務外網上,這與各地各部門的現狀并不完全一致,這就要求從多個不同方向打通多個通道,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充分發(fā)揮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的數據潛能,為部署在互聯網、部門內部局域網或者其他專網上的應用系統和相應的用戶提供更多更好的數據共享服務。多路打通的工作,在一些部門已經開展嘗試,取得了較好的成效。
五、討論
《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實施方案》要求在2018年6月底前實現國務院各部門整合后的政務信息系統接入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初步實現國務院部門和地方政府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把提供公共數據作為政府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對依法依規(guī)應由政府提供、可經政務信息系統查詢到的信息,一般不得要求另開證明;按照共享要求嚴格審批新建信息系統,防止重復建設和形成新的信息孤島。展望2018年乃至未來若干年,政務信息共享盡管在全局上取得了一些突破,積累了寶貴經驗,但是離群眾的期望與國家的要求還有一定的距離,至少需要在以下幾個方面繼續(xù)突破。
首先,從行政管理改革和信息化建設方面落實公共數據服務職責
政府提供公共數據服務,是各級政務部門的基本職責。這就意味著數據共享,不是一項單純的信息化建設與技術管理工作,也不僅僅是打通“放管服”改革“經脈”的要求,而是政府建設與行政改革的內在要求。其一,部門數據清單制度,不僅僅是落實數據共享的需要,應與“放管服”改革的權力清單、責任清單直接關聯,為互聯網時代數字政府建設、改革和運行提供數據保障。每個權力事項、行政許可事項、公共服務事項在各個運行環(huán)節(jié)中依賴哪些數據、共享哪些數據、最后會產生哪些數據都需要有明確的數據清單,這些數據由誰來提供,存在于哪些政務部門或者哪些信息系統,是否權威,有效性如何,需要一一明確。其二,公共數據服務納入各級政務部門的三定內容,從人員編制、機構設置、職能職責和經費保障上加以明確,作為一項基本公共服務逐步面向社會提供。信息化建設方面要開展頂層設計,統籌規(guī)劃,切實有效落實政府提供公共數據服務職責的要求。如同教育、文化、衛(wèi)生等公共服務一樣,既要保證公共數據服務的優(yōu)質化,又要保證均等化。其三,梳理現有公共數據服務供給情況,全面清理和制止公共數據僅向特定企業(yè)、社會組織開放的行為,不斷規(guī)范政府公共數據服務,體現公平原則。最后,組織開展國家級、地區(qū)級大平臺、大系統、大應用的總體設計,提出公共數據服務所需各種各類通用平臺的技術框架和數據接口要求,按照共享要求和統一公共數據服務技術框架建設基層信息系統,為群眾獲取各級政府公共數據服務,提供堅強有力的技術支撐。
其次,建立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的內容管理和技術保障機制
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離不開政務數據資源的管理權。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指出,必須由政府部門行使事關國家安全等政務數據資源的管理權。建議政務數據資源無論存在于社會機構,還是政府部門,其管理權原則上屬于一級政府,其使用和安全管理可以由政府負責。當前,支撐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的技術載體主要為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省市數據共享交換平臺以及其他數據共享交換體系。依托國家電子政務外網和地方部門數據共享交換管理體系的技術保障機制初步形成,已在部門地方對接國家共享交換平臺的網絡通、40個國務院部門垂直系統的“數據通”“業(yè)務通”中發(fā)揮重要作用。但是,從部門共享數據清單和部委地方數據對接實踐來看,只有技術保障機制,而缺乏數據內容協調管理機制,要想實現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難免會受到各種掣肘,尤其是在管理權不清晰的情況下,總會感覺力不從心。因此,迫切需要建立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的內容管理機制,甚至是設立整合共享專門工作機構,實現對各部門數據資源的有效掌握、整體安排和統一調度,切實擔起著力履行一級政府公共數據服務的協調管理職責,發(fā)揮政務數據資源歸政府管理的職能。
再次,穩(wěn)步推進政府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和全國政府數據共享網站的分類、適度開放
深化“放管服”改革,需要解決社會與政府在政務數據信息面前的嚴重不對稱問題?,F階段,企業(yè)和辦事群眾只能估計哪些政府部門掌握有他們自己的數據信息,至于這些部門是否具備提供相應數據服務的能力也無法評估。原則上,政府部門需要辦事群眾提供相關數據信息,普通群眾無法判斷數據信息是否可以經過政府部門的政務信息系統查詢得到,或者查詢結果真實準確。即便是規(guī)定對依法依規(guī)應由政府提供、可經政務信息系統查詢到的信息,不得要求群眾另開證明,如果缺乏有效、面向群眾的求證手段,也難以落地??梢韵蚬财髽I(yè)、專家學者代表、媒體記者等開放政府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和全國政府數據共享網站的非敏感數據目錄的查詢訪問權、局部利用權,在安全可控、條件成熟的前提下,向個人或利用特定場所開放特定個體數據的驗證性查詢服務。據了解,公共企業(yè)和社會企業(yè)也有強烈的需求,希望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能開放一部分權威、可靠、有效的涉企涉民政務數據共享查詢服務,減少企業(yè)采集校核數據的負擔,實現高質量的發(fā)展。
最后,制訂全口徑廣覆蓋的政務信息系統建設和運維備案制度
審計、督導和調研表面,一些部門和地方的政務信息化項目邊界模糊,底數不清,管理無序。一個主要原因是政務信息化項目建設來源的多口徑現象普遍存在,除了專門的信息化項目建設立項之外,在不同的非信息化業(yè)務工作中,存在著大量的信息化建設內容,建設經費與信息化無關,也游離在信息化工程項目管理之外。這些項目建成之后,有的缺乏相應的運維經費支撐,導致服務效果欠佳,這類系統數據難以共享。因此,無論是專門的信息化建設項目立項,還是嵌入在其他非信息化項目中的信息化建設內容,都需要納入信息化項目管理流程進行統一管理,以數據共享和業(yè)務協同為判斷準則之一。相關部門申請信息化運維或立項經費時,應及時向同級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門進行備案,備案的核心就是給每個信息化項目進行唯一賦碼,讓每個信息系統都有唯一的編碼,依碼管理,杜絕分散無序的多頭建設。有些地方正在計劃開展這方面的嘗試。
作者:張勇進,國家信息中心大數據部副處長,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政府副秘書長,北京 100045;章美林,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在職研究生,北京 100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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