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河南省開封市杞縣眾多居民離開家園逃往外地。據(jù)當?shù)厝苏f,當晚杞縣城里大有“十室九空”之勢。親身體驗了“逃亡”過程的杞縣居民李強對記者說,當時的情景好像是美國大片中的災難鏡頭一樣,但不同的是,倉皇出逃的居民身后既沒有天災,也沒有怪獸。(7月21日《中國青年報》)
難道這是現(xiàn)代版的“杞人憂天”?當然不是,原來是大家傳言說杞縣核泄漏了,有可能核爆炸,導致斷子絕孫,所以爭相逃跑。傳言并非空穴來風,有兩個事實依據(jù):一,6月7日,輻照廠的輻照裝置在運行中貨物意外倒塌,壓住了放射源保護罩,并使其發(fā)生傾斜,導致鈷-60放射源卡住,不能正常回到水井中的安全位置。二,6月14日15時,輻照室內接受輻照加工的辣椒粉由于放射源的長時間照射,溫度過高自燃。
當然,事實證明,這是一場虛驚。但問題是,從6月7日到7月17日的40天里,該縣為什么沒能把傳言消滅———從而避免該縣民眾巨大的精神恐慌和經濟損失呢?恐慌就不用說了,經濟損失可是巨大的,如平日去開封的汽車票才10塊錢,由于乘客劇增,直接把票價抬到了80元。政府不公布真相,又不允許民眾尋找真相,那不相信傳言,還能相信什么呢?
為何事件發(fā)生1個月,政府都不公開相關信息?杞縣縣委宣傳部長王清芝解釋說:“從6月7日凌晨事故發(fā)生開始,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并在第一時間通報了上級有關部門。上級部門反應非常迅速,于事發(fā)當日上午就派相關人員前來了解情況,最終上級環(huán)境部門認定,沒有危險。既然沒有危險,我覺得也沒有必要去小題大做,不用一開始就大張旗鼓地公布信息。就好比一個人身體沒有病,那還用得著大喊‘我沒病’嗎?”
事實證明,王清芝的解釋是蒼白的———沒有危險的信息不但要公開,而且應該及時公開。一個人身體沒有病,一般情況下當然用不著大喊“我沒病”;可如果周圍很多人懷疑你有病,而且是一種很嚴重的傳染病,你不解釋,不公開信息,不就等于默認嗎?即使不是默認,也至少加深了別人的懷疑??!懷疑得不到澄清,那大家只能遠離你了。
當然,民眾懷疑核泄漏,和懷疑一個人有病,不可同日而語。一個縣的民眾懷疑核泄漏,這是一個嚴重的公共突發(fā)事件。當此之時,公開信息,披露真相,是政府的基本職責。公開真實的信息,就是防止大家因為收到有偏差的信息而導致思想、行為混亂,造成巨大的損失。認為沒有危險的信息就不用公開,顯然是一種誤讀。公眾有權利要求自己的知情權得到保障———尤其是像核泄露這樣的能引起巨大恐慌的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