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民爆料江蘇省鎮(zhèn)江市丹徒區(qū)政府網站上,所開設的市民投訴一欄,字數限制竟然只有區(qū)區(qū)100個字符。網友驚嘆,要在如此精短的字數內將事情敘述清楚幾乎不可能,除非懂得使用文言文,“現在微博都可以發(fā)140字,這100字能寫些什么呢?”(1月5日《信息時報》)。

  微博客時代,難道政府也要趕“微投訴”的時髦了?微博將每條博文的字數限定為140個字,其初衷在于遷就美國手機短信對字數的限制,以便達到電腦和手機多種媒介互聯(lián)互通的傳播效果。事實證明,這種字數限制反而滿足人們在當下“閃電式思維,碎片化表達”的需要。從某種程度上說,140字限制奠定了微博風行于世的基礎。但是,限定100個字符的“微投訴”,注定要被民眾所詛咒,因為100個字符很難說清楚一樁投訴的來龍去脈。即便投訴者真的使用文言文,官員們看不看得懂文言文也還是個問題。

  好在筆者學習過一些網頁制作知識,因此專門到丹徒區(qū)政府網站上拜訪了一番上述投訴頁面,發(fā)現那其實就是一個再簡單不過的“留言板”程序。在網絡并不悠久的歷史中,它幾乎和靜態(tài)網頁一樣“古老”。給網友留言限定字數,也是“窄帶寬”時代的習慣性做法。拿如此落后的技術來應付市民投訴也就罷了,甚至連限定字數這樣的“陋習”原樣照搬過來,一個政府網站的懶惰和破落形象真是呼之欲出。如果不出所料,當地政府會把責任推給提供網站制作服務的相關公司。公司自然應當為糊弄付出代價,但是當地政府同樣難辭其咎。

  出現限定100字“微投訴”的咄咄怪事,其根源在于當地政府壓根就沒有接受投訴的誠意。若這種誠意不曾缺位,那么政府工作人員自己測試一下這個投訴系統(tǒng)能否起效,并不是一件什么難事。而且,只要發(fā)現了問題,修改字數限制在技術上簡單到不能再簡單。然而,這樣一個形同擺設的投訴系統(tǒng)以政府的名義“冷對”民眾不知道已經多久了,政府居然毫不知情。對政府而言,只要它有運用網絡來方便民眾的決心,技術從來都不是個問題。反過來說,那些看似技術問題的瑕疵,所體現往往就是政府的惰怠,而不是技術本身。

  在地方政府“觸網”之處,多有“政府網站長時間不更新”的新聞被曝光。如今,網絡進入2.0甚至3.0時代,政府在網絡上的與時俱進仍然有很多的努力空間。一些地方的市民投訴系統(tǒng)倒是并未出現丹徒這樣的技術硬傷,但是在投訴回復中屢屢出現“已閱”、“已批轉某部門”之類的官腔,不能不讓人感慨官僚習氣之強悍與頑固。在微博客出現之初,一些地方政府就表現出勇搏潮頭的架勢,但真正能夠將微博客發(fā)揮作用的并不多。在昆明發(fā)生嫌疑犯于派出所自殺事件之后,網友失望地發(fā)現以敢于嘗試自我標榜的“微博云南”啞然失聲,直到10天后才轉發(fā)了一條外地媒體的公開報道。

  如此看來,網絡本身還真就是一種工具,只有真正尊重民眾的政府,才能在網絡滿足民眾需求贏得民眾滿意。抽取了這一內在精髓后,沒有誠意的網絡工具往往只剩下裝點門面的形象工程價值。丹徒的“微投訴”即是這樣一則寓言,它暗喻了政府到底該如何對待網絡和對待民眾。只有微博客,沒有“微投訴”,“微投訴”只是一個辛辣的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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